
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許多實體店家紛紛投入網路銷售。然而,若要合法經營,除了架設網站、進駐電商平台之外,營業登記與稅務合規更是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以下將帶您逐步了解實體店面新增網路銷售業務時,必須注意的登記事項與稅務重點。
一、為什麼要辦理營業登記變更?
當實體店面想要經營網路銷售時,這屬於新增的營業型態,因此需要在稅籍登記上增加對應的營業項目。若未登記,國稅局查核時可能認定為不實登記或漏報,產生稅務風險。
二、營業登記變更流程
公司組織(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向公司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變更。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五億元以上的公司,向經濟部申請登記,未達五億元的公司,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臺灣省轄區內)、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臺南市政府、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申請。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公司登記變更確認營業項目代碼。
- 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公司營業項目登記變更,登記「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 取得變更登記核准函。
- 經濟部商業司核准後通告國稅局後即可辦理營業登記變更,新增網路銷售項目,營業項目代碼487199〈其他電子購物及郵購〉。
- 完成變更,可合法經營並開立發票。
商號 / 行號
- 商業登記則向商業所在地縣市政府的商業登記作業窗口申請。
- 向縣市政府商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營業項目代碼F399040無店面零售業」。
- 取得變更登記核准函。
- 各地縣市政府經發局商業登記窗口通報國稅局後即可辦理營業登記變更。
- 完成變更,即可合法從事網路銷售。
三、網路銷售稅籍應登記事項
依財政部規定,從事網路交易的營業人,除營業項目外,還需登記以下資訊:
- 網域名稱(Domain Name):例如 www.shop.com。
- 網路位址(Website URL):例如蝦皮、momo 或 PChome 的賣場頁面。
- 會員帳號(Seller ID):平台店家帳號名稱,例如 myshop123。
這些資訊必須在國稅局營業登記備註欄中填列,若有異動也需辦理變更。
注意事項
實體店面跨足網路銷售,除了商品與行銷策略外,更要確保稅務合規。國稅局會透過平台交易資料交叉比對來確認營業人是否如實申報。 若未登記國稅局查核時可能認定不實登記或漏報營業額。遵守相關法規,依規定辦理,不僅能避免稅務風險,也能讓網路銷售業務更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