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
- 股利所得採合併計稅,股利收入總額乘以稅率5%得到金額即為可折抵稅額,折減上限80,000元
- 股利所得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稅率為28%
- 股利所得至多不超過941176元,達可折減上限80000元(80,000/8.5%=941,176),股利收入超過94萬無法享受減稅優惠
- 所得稅率30%*,股利所得扣抵*8.5%抵減 差額多繳21.5%所得稅
(30%-8.5%=21.5%)但小於分開計稅股利所得28%
- 若適用所得稅率40%,股利所得扣抵*8.5%抵減 差額多繳31.5%所得稅
(40%-8.5%=31.5%)繳納稅率31.5%大於分開計稅股利所得稅率28%
結論:
6.稅率 20% 以下或股利所得 94 萬以下者,採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享減稅優惠
- 所得稅率30%以下,且股利收益低於NT100萬,適用股利合併計稅。
8.適用所得稅率40%以上,或者股利收益超過100萬,符合前二者之一者,股利所得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