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2.0自107年起提供「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喘息服務」等四大項給付服務
符合以下資格民眾可依其居住處所,向居住地之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
- 失能身心障礙者
-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 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
-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長照申請流程 A→B→C→D
A長照服務申請方式如下4種方式
- 撥打長照專線1966
- 聯絡當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住院期間聯絡『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小組』
- 線上申請
B 到府評估
照管專員到府評估依失能程度(一至八級) 評估補助額度
C 擬計畫
依照長照需要等級及身分別、失能等級、居住地、聘僱外籍看護工等條件,推估四項長照補助額度、自負額
D 提供長照服務
按照評估結果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