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在110年11月公告,111年綜所稅免稅額由8.8萬元調高至9.2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萬元調高至12.4萬元,薪資所得扣除額由20萬調高至20.7萬元,要112年申報111年綜所稅才能適用。111年5月年申報110年綜所稅,年收入低於40.8萬元皆可免課綜合所得稅。
5月即將申報綜所稅,如果今年首次申報綜合所得稅的社會新鮮人想適用稅額試算服務,必須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或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線上申請適用202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https://tax.nat.gov.tw/alltax.html?id=6
稅額試算服務是國稅局主動利用所得憑單及扣除額等資料計算民眾個人稅額,個人不用自行計算稅額也不需填寫申報書,只需繳稅或回復確認即可完成每年報稅義務。首報族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者,應一併檢附該受扶養親屬具結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之同意書,並於111年3月18日前將受扶養親屬之同意書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另外非首次申請試算服務之報稅民眾,若要申請自今年起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撤銷原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或是要變更稅額試算書表郵寄通訊地址等情況,同樣可比照首報族申請稅額試算方式,採臨櫃或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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