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總統川普關稅政策搖擺,股市應聲倒地,黃金順勢成為避風港。台銀黃金存摺也續飆天價,114年4月21日早盤每公克賣出價以3534元開出,隨後更衝上3558元新高。
民國50至60年代時期出生的人,家中存留的嫁妝黃金每錢幾乎是買在台幣1000多元左右,民國88年921大地震後金價每錢新台幣1050元上升至1300元,後至今每錢超過台幣1萬元。小資家庭把家中黃金拿出來變賣或許超過台幣6位數,但要注意如無法提出購買證明,會被依賣價課徵6%一時貿易所得稅。
所謂個人一時貿易所得
個人一時貿易的盈餘是指非營利事業組織的個人因為買賣商品而取得的盈餘,所得的計算是採用所得稅法關於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的規定。個人因買賣商品而取得之盈餘,如無法舉證實際發生之成本及費用,得以按銷貨收入的6%來計算所得額,併入營利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關鍵在是否可以舉證實際購買發生之成本及費用,對於20~~30年前購入的黃金而留存購買證明是有難度的。若能扣除實際發生成本及費用,依照個人所得級距課徵5%-40%。否則就依賣價6%課稅。所得稅賦負擔不得不列入考量。購買黃金要保留統一發票及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