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列入列舉扣除額內之看護費不包含私人聘請看護,因看護公司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也不是公立醫院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因此,支付看護公司照服員的費用無法適用「醫藥費」列舉扣除額。可以列入醫藥費列舉扣除額指2022年衛福部為提升民眾住院醫療照護品質,首度投入3億元預算,推動「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整合照護服務是政府為減輕民眾照護住院者醫療負擔德政,每日只須負擔0~1050元部份照護輔佐服務費。此部份看護費則可列入列舉扣除額內。
財政部5日發文,確認因整合照護之照護輔佐相關費用是由醫院收取,因此可列舉扣除。若有民眾已完成報稅,卻發現這項費用未列入申報,仍可辦理更正申報,選擇對自身最有利的方案。並保留醫院收據或相關證明,並於申報時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