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稅額試算試用對象:
死亡被繼承人之配偶與其子女。
已向戶政辦理死亡登記。為有身份證統一編號非外籍人士。且未辦理拋棄繼承。
遺產稅稅額試算試用申請步驟:
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資產並進行稅額試算,並可同時辦理延期申報。
金融資產查詢:由繼承人或遺產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向各地國稅局或六都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遺產稅金融遺產包含:1.存款2.保管箱3.儲值卡4.電子支付帳戶5.投資(基金、上市、上櫃、興櫃股票、短期票券、期貨)6.保險7.債務(含金融機構貸款、信用卡債務)
金融資產查詢資料提出申請期限
自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
提出申請查詢金融資產至資料取得時間:
提出申請後30個工作日,開放下載【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或由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掛號寄發
金融資產查詢資料下載期限:
開放後90日內
符合試算條件結果:1.稅額試算通知書2.確認申報書
不符合試算條件結果:1.不符合稅額試算通知書2.金融遺產參考清單
不適用試算服務情形:
1.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公死亡
2.遺產屬未確定狀態
3.有適用試算服務以外之財產或扣除額 (例如海外資產、無記名可轉讓定期存單等)
4.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法定繼承人或其配偶財產。
5.死亡前2年內出售不動產價值>500萬元 (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6.在金融機構租有保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