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個人經濟影響,疫情爆發至今金管會已經四度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考量受理展延期限12月底將至,全球疫情仍在持續影響著民眾的生活和收入,故金管會於110年11月29日再次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之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至111年6月底。
- 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之民眾。
- 適用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 協處措施:
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或循環及延遲利息。
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111年6月底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也可以再向銀行提出申請。
金管會為考量民眾困難,五度函請銀行延長展延期限,且申請過皆可再次申請,代表因疫情導致債務困難者,在109年疫情爆發至今,只要確實受疫情影響導致還款困難,最長可展延超過兩年以上,國內銀行也全力支持客戶渡過疫情,民眾也更應該珍惜自身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