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許多房東在出租房子時都會擔心
租金收入被列入全年所得收入內,所得稅率因此提高。
現行個人房東將房屋出租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租稅制度
全年收取之租金收入減除必要損耗及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倘未能逐項列舉者,可適用財政部頒定之費用標準,按全年租賃收入之43%扣除必要費用。
也就是以租金收入的57%計算併入所得,再課以房東自身適用稅率。
透過「租屋服務事業」包租或代管之社會住宅:
於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不但有15000元的免稅額(110年5月以前為1萬元),全年租賃收入之扣除必要費用也從43%提高到60%,並且另外還有提供住宅修繕補助每年新臺幣1萬元
舉例來說你的房屋月租金為20,000元,所得稅率為20%
- 加入社會住宅方案前:
20,000(月租金)*(1-43%)=11,400元
11,400*20%(所得稅率)*12(個月)=27,360(年稅額)
- 加入社會住宅方案後:
(20,000(月租金)-15,000(免稅額))*(1-60%)=2,000元
2,000*20%(所得稅率)*12(個月)=4800(年稅額)
足足省了22560元!
優惠大房東詢問度高
由於政府祭出的優惠大,且能為房東省去自己刊登廣告招租客的麻煩,且業者會協助過濾租客。房屋出租期間由業者代為管理,若租客未準時繳納租金,對包租包管的房東來說並無差異,這項政策讓許多房東都覺得有感,紛紛詢問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方式
「包租」和「代管」的差異:
包租跟代管最大的差異在於「空租期」
「包租」是由政府委託租屋服務業者向民間承租住宅,再轉租給符合資格的民眾並管理。
所以房東與業者簽約後,若找不到房客,業者仍需支付租金給房東;後者則是「由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業者負責管理該出租的住宅」,空租期房東收不到任何租金。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方案由政府直接補助業者仲介費與包租代管費,因此房東無須再付出這2項費用。
另外值得留意的是,參加包租包管,房東須與業者簽約3年,且租金應為市價8折;若參加代租代管,房東與房客應1年簽訂1次租約,得續約2年,且租金為市價9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