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所得稅結算申報結算申報時間為本(111)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
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詳如下表
項目 | 金額 | 摘要 |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 | X元 | 所得扣繳憑單 |
免稅額 | 88,000 | 本人、配偶、子女 |
扶養親屬免稅額每人 | 132,000 | 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 |
標準扣除額 按身份擇一 申報
薪資特別扣除額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
120,000
240,000
200,000
200,000 |
單身 有配偶者
有薪資所得者至多扣減200,000
本人或扶養親屬具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個人綜合所得總額X元 減項為免稅額及扣除額得出個人綜合所得淨額
綜合所得淨額X稅率即可算出應納的所得稅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速算公式 單位:新台幣元
級數 | 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
1 | 0~540,000 ×5%-0 |
2 | 540,001~1,210,000×12%-37,800 |
3 | 1,210,001~2,420,000×20%-134,600 |
4 | 2,420,001~4,530,000×30%-376,600 |
5 | 4,530,001 以上×40%-82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