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於111年1月31日購入房地產一筆規劃移轉給子女
購入市價1200萬元
公告現值700萬元
持有2年以上未滿5年出售房地產,出售價格1500萬
一、以贈與不動產方式贈與子女,其應繳稅額如下
贈與稅以公告現值700萬元計算贈與金額應繳贈與稅如下
700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稅率10%計算贈與稅為45.6萬元
房地合一稅,持有期間未滿5年稅率為20%
出售價格1500萬成本扣除成本以公告現值700萬元計,再扣除必要成本30萬
(必要費用 出售價格1500萬*3%=45萬以最高30萬計算)
乘以房地合一稅20%計算出房地合一稅額為154萬,
贈與稅及房地合一稅合計負擔稅額為199.6萬元。
二、以現金方式贈與子女,其應繳稅額如下
贈與稅以現金1200萬元計算贈與金額應繳贈與稅如下
1200萬元扣除免稅額244萬稅率10%計算贈與稅為95.6萬元
房地合一稅,持有期間未滿5年稅率為20%
出售價格1500萬成本扣除成本以當年贈與現金1200萬元計,再扣附必要成本30萬(必要費用 出售價格1500萬*3%=45萬以最高30萬計算)
乘以房地合一稅20%計算出房地合一稅額為54萬
贈與稅及房地合一稅合計負擔稅額為149.6萬元
由以上得知以贈與不動產的第一種方式繳稅總額為199.6萬元,高於以贈與現金的第二種方式繳稅總額為149.6萬,相差了50萬元。這是因為房地合一稅率為20%高於贈與稅的10%,再者贈與不動產是以公告現值計算贈與的金額並不是以購入市價計算贈與稅,而公告市價通常低於購入市價而造成差異。對子女要做財產移轉規劃,房地合一稅的開徵是重點考量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