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稅務機關應秉持稅務專業,保障賦稅人權,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納稅人對於課徵稅負若有疑異可尋求納保官協助。再者可向國稅局監察室申訴。並出具有利證據,爭取合理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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