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在收入面如下重點加強查核,以免被列入查核名單
- 統一發票調節表與上期銜接否,上下年度如有不一致時,應說明原因,並注意是否漏報收入。如預收款是否實現、發票是否已開立情形。
- 預收款是否偏高? 若是製程較多則排除預收款偏高問題。金流及物流之查核是否屬實。
- 代收代付款有否價差。
- 取具免營業稅商品進項憑項,與銷售免營業稅商品數量金額不相當。
- 有無漏報出口收入?
- 有無漏報三角貿易收入?
- 外銷與海關通報之出口報單勾稽。如9E展覽品出口、G505委外加工不復運進口等。
近年稽徵機關查核採跨機關查核、跨部審查、AI選案,加強OBU帳戶與海關資料交叉比對,OBU有否遵守洗錢防制相關法令,有否短漏報海外所得,落實反避稅與反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