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原名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原在今年底到期,在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將租稅優惠延長10年至2031年,並將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新劑型製劑、創新技術平台,以及受託開發製造(CDMO)生技代工業均納入適用範圍。同時增訂投資全新機械設備可抵減 1 年內營所稅 5% 或分 3 年抵減 3%。以期完備我國生技醫藥產業,朝向研發與製造並重。
「生技條例」過去15年來可說是並未達到預期,以2020年為例,上市櫃的生技股營收只有新台幣2,690億元,也沒有創造太多的工作機會,只有少數股東獲利。這次租稅優惠再延長10年,希望國內的生技產業能真正發展新興生技醫藥產品、將生技醫藥產業打造成帶動經濟轉型的主力產業。
條例內容修改部分,在研究與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率方面,由目前的 35% 調降為 25%,且限定適用對象為從事研發或研發製造的生技醫藥公司,CDMO 則不適用,主要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已從 25% 降至 20%,抵減率也應調降,且產創條例抵減率僅 15%,考量生技條例特性給予 25%,已相對優惠。
另外該條例明定「個人股東」參與投資未上市或未上櫃之生技醫藥公司,於同一生技醫藥公司達 100 萬元以上取得新股且持股滿 3 年,可就投資金額 50% 限度內,自當年度起 2 年內減除所得額。每年減除金額合計以 500 萬元為限。
為促進台灣生技醫藥產業發展,結合醫療技術與資通訊技術優勢,透過租稅優惠,導引發展新興生技醫藥產品,並強化戰略防疫物資開發,期望將生技醫藥產業打造成帶動經濟轉型的主力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