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財稅知識

房地合一2.0系列之四 ─境內營利事業房地交易稅率維持20%

財政部公告之非自願性因素
營利事業在下列4種情況交易房地,屬於非自願性交易房地:
1.依民法796條第2項規定出售於取得土地前因他人越界建築房屋部份之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者。
2.無力清償債務〈包括欠稅〉其持有之房屋、土地依法致遭強制執行而移轉所有權者。
3.與他人有共有房屋或土地,因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未經同意遭他共有人出售共有部分房地,致須交易其應有部份者,共有人非自願。

4.金融機構行使抵押權或質權取得房屋、土地或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依法應自取得之日起4年內處分者。
注意:經稽徵機關查明藉法律形式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之安排或情事者,不適用!!!

binaccount

Recent Posts

114 年 8月份稅務行事曆

以下為 國稅及地方稅稅務定性期...

6 天 ago

『統一發票專用章』規定之必要刊載內容

收取紙本三聯式或二聯式統一發票...

6 天 ago

符合社區式長照服務項目中交通接送務的業者免徵營業稅

隨著國人壽命的延長,我國老年人...

1 個月 ago

怎樣申報災害損失 SOP教學

近期受到丹娜絲颱風影響,個人因...

1 個月 ago

所得稅退稅何時入帳?退稅時程報告

113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因美...

1 個月 ago

114年 7 月份稅務行事曆

以下為 國稅及地方稅稅務定性期...

2 個月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