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理財在這萬物齊漲,薪水不漲的年代,投資理財是可說全民活動。其中基金投資不管是一筆投入或定期定額投入,目標在創造資本利得、配息所得。因投資基金所得收益是否屬於所得稅課稅範圍,如下:
基金註冊地 | 投資地區 | 收益來源 | 課稅與否 |
境內基金
| 臺灣 | 價差 | 不課 |
配息 | 利息或股利課稅 | ||
境內基金 | 國外 | 價差 | 不課 |
配息 | 海外所得─AMT | ||
境外基金 | 國內及國外 | 價差 | 海外所得─AMT |
配息 | 海外所得─AMT |
海外所得指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達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此海外所得須計入基本所得額。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免予計入。計入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670萬元以上者,則符合繳納最低稅負制《AMT》門坎。
投資理財工具種類多,投資收益涉及稅賦,可將列入考量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