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10‰,累進到最高55‰,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2‰,稅額相差 4倍以上。納稅人享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且不累進,須符合以下條件
地價稅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應符合條件
1、地上房屋須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
3、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並辦竣戶籍登記
4、自用面積限制,全國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部分,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但如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則不受1處限制)。
土地如符合以上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應於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經稅務機關核准自用住宅用地,日後如使用情形未變更免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