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份開徵,繳納期間末日適逢例假日及銀行業5月1日(星期一)勞動節放假,順延至5月2日(星期二),如您迄今還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線上查繳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 https://net.tax.nat.gov.tw )
步驟一、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
步驟二、選擇身份認證的方式
步驟三、繳稅方式兩種選擇,A點選繳稅狀態欄位下方「電子繳稅」→網路繳稅服務網(paytax),以【晶片金融卡 / 活期(儲蓄)存款 / 信用卡】完成繳稅。
B選行動支付(QRCode) 點選行動支付QR Code欄位下方「QR Code」,透過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機構APP掃描頁面上顯示之QR Code完成繳稅。
四月底前記得繳納牌照稅,如果逾5月2日才繳納,每逾3日會被加徵本稅1%滯納金,逾30日未繳納,最高會加徵10%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如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請車主注意以免造成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