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共計有8種: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印花稅。
以上8種地方稅主管負責稽徵機關是各地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是屬於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稅收,稱地方稅
國稅,其中8種: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以上8種由財政部所屬各地區國稅局負責稽徵(臺北市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辦理)
國稅另外包括關稅由財政部關務署負責徵收。國稅共計有9種。
依照我國現行租稅制度,可分為國稅和地方稅兩大類。國稅共計有9項,地方稅計有8項。屬於國稅疑慮可咨詢國稅局,屬於地方稅的疑慮則咨詢稅捐機關。